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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中华•感知四川”(六)羌族的习俗文化

来源: 海内外资讯  日期:2021-05-17 16:04:53  点击: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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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海内外传媒集团记者、海内外杂志社记者、国际华文媒体联盟记者中国成都报道)2021年5月17日至22日,来自海内外的15家华文媒体和中央媒体,在中国侨联信息传播部左志强部长的带领下走进中国四川省,参加由中国侨联、四川省委宣传部指导、四川省侨联主办的 “追梦中华•感知四川”2021海外华文媒体四川采访行活动,让海内外记者用相机拍下精彩的瞬间景象,留下永恒的记忆;用记者手中的笔和纸,把厚重文化的美丽四川,耀眼的川渝文化写出来,发出去;用全球海内外华文媒体的优势,旗帜鲜明、大张旗鼓的宣传四川,让世界更加了解四川,记住四川,向往四川,投资兴业四川。



节日: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婚嫁: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 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 

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丧葬: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  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 

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 
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禁忌:羌族民间存有一些禁忌。如:火塘是神圣的,任何人不得跨越火塘,不能在火塘边吵架或说不吉利的话。火塘边座位男女有别,坐错了会得罪火神。 家中有人生病,忌见生人,要在家门外立一条板凳,以谢绝外人进入。 正月初一忌大声叫骂,不能动用火钳、绳子和菜刀。 禁止妇女参加重要的宗教活动。 孕妇不能进新婚夫妇的新房,怕压喜。 新娘出嫁时不能回头看,以避免招来霉运失财。孩子未满月前,妇女不得入灶房,否则会得罪灶神和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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