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华文媒体联盟记者、马来西亚海内外传媒集团记者、海内外杂志社记者、海内外资讯社记者、“海内外传媒”平台记者联合报道)2020年12月4,海南省侨联首届特聘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大会由海南省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苏燕主持,中国侨联经济科技部部长赵红英到会祝贺并致辞,海南省侨联党组书记、主席黎才旺出席会议并讲话,海南省侨联副主席李桂英、陈文培、欧曼琛,海南省侨联党组成员、秘书长李诚出席会议。
国际文化产业智库应邀推荐的智库专家中吴飞、续炳义、宋汶栗、詹金龙、张雅静、栗燕梅、孙占芳、许素菊、王浩、常晖、吴沐潇11人入选海南省侨联首届特聘专家委员会,其中,浙江大学公共外交与战略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浙江 大学宁波理工传媒学院院长吴飞教授被推举为海南省侨联首届特聘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更好地团结凝聚海内外侨界高层次专业人士,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省侨联成立“海南省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侨联特专委”)。省侨联特专委是由海南省侨联直接领导、由海南省及海内外侨界高层次专家学者和高新技术人才组成的智库组织,积极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建言献策,参政议政,为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技术咨询、创新服务、信息集散和人才聚集的平台。
海南省侨联“专委会”委员分别由中国侨联以及海南省各市县侨联、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海外社团推荐,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占87%,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海南引进高层次人才、海南省领军人才等,9人荣获“中国侨界贡献奖”;涉及经济学、医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法学、海洋科学、材料科学等多个专业领域;海外留学、工作及侨居国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24个国家和地区。
海南省侨联特聘专家的选任条件是:
(一)政治素质好,原则上应具有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或归侨、侨眷、港澳台眷属身份,或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
(二)海南“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海南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副教授、副高以上职称的学术、科研带头人;在海南投资、工作或在海南有项目、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互联网等人才,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识层次。
(三)热心侨联工作,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积极参加侨联组织的有关活动;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也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
海南省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促进人才强省。把吸收和用好侨界人才、智力资源作为重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海内外侨界专家学者和高新技术人才,“以侨引才”、“以侨聚才”,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在海南开展学术交流,技术、项目合作,优化海南高端人才引进和合作机制,为“科教兴琼”、“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发挥积极作用。
(二)提供智力指导。充分发挥特聘专家的专业、智力、资源和平台优势,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促进海南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智力支撑。
(三)拓宽为侨服务渠道。积极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侨资企业、侨界专业人士和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新侨人才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成果评审、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搭建与企业家交流合作的平台,引导侨界人才用好用足政府及社会提供的各种资源条件开展创业活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平台共用,发挥侨务资源的集聚效应,助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四)积极建言献策。发挥特聘专家所在领域和相关学科的专业优势,为海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在省侨联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中起到智囊团、专家库作用。每位委员每年至少提交1份意见、建议材料,对于特别优秀的意见、建议,省侨联予以表彰。
海南省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制度是:
(一)省侨联特专委实行聘任制,每五年一届(第一届从2020年12月算起)。省侨联特专委领导班子构成:主任、副主任、秘书长,领导班子成员同一职务连任不超过两届。
(二)省侨联特专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由省侨联党组研究决定;如需工作需要,可增设副秘书长,人选由主任、副主任提名,委员人选由海南省侨联外联经济部提名,报省侨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海南省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是:
(一)省侨联特专委每年年初(春节后)召开一次年会,总结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通报人事调整情况。
(二)设主任、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在年会闭会期间,负责工作计划的调整,重大问题需报省侨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主任、秘书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省侨联特专委秘书处设在省侨联外联经济部。外联经济部安排专人担任执行秘书,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不定期通报省侨联特专委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主任、秘书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
(四)委员可结合自身优势,在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范围内,以特专委名义开展的活动,活动结束后需向秘书处报备(如临时增加的活动,需事前向秘书处报告);需要省侨联给予支持帮助的重大活动报秘书处后,交主任、秘书长办公会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