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琼府办〔2022〕3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海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各市县要对照《海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认领本市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梳理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实施机关等基本要素,于2022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由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负责调整。
二、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对国家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编制实施规范的,省、市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暂未制定实施规范和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省、市县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实施规范,做到同一许可事项全省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按时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清单运用和全领域监管
各市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厘清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加强统筹协调,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确保“清单之外无行政许可”,切实依法依规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重点事项监管,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环节、监管规则,确保在执行过程中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及时研究解决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海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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